您现在的位置:

相片判读 >> 正文 >

贵阳白云区法院举行“两抢一盗”公判会 - - - 资讯

公判大会现场

5 月21日,白云法院召开“两抢一盗”公判大会,对实施抢劫的王强忠,实施盗窃的梅洪、李少祥、邓单单、龙万会、卢龙友6人进行公开宣判,分别判处被告人7个月至1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上午10时40分,两辆警车驶入法院审判区,6名被告人被押解进入法庭。

被告人邓单单盗窃一案,经审理查明:邓单单与罗某在陌陌聊天软件上相识,去年11月18日凌晨,邓单单与罗某在贵阳市白云区一家KTV唱歌喝酒。随后,两人来到白云区一酒店开房,邓单单趁罗某洗澡之机,将罗某摆放在桌子上的苹果5S手机一部(价值人民币3859元)、三星NOTE3手机一部(价值人民币3359元)及现金人民币3000元盗走。

法院认为,被告人邓单单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判处邓单单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另案中,被告人王强忠犯系列抢劫罪。去年9月13日,王强忠与杨浪、邓波(已判决)经预谋后到贵阳市白云区沙文镇沙文街上,由杨浪以打“摩的”为名,搭乘杨某的摩托车,王强忠驾驶二轮摩托车搭乘邓波尾随其后,将杨某骗至沙文镇与牛场乡、都拉乡交界处殷家山公路上,对杨某实施抢劫,抢走杨某的二轮摩托车一辆(价值人民币4292元)。王强忠以同样手法于去年9月14日、9月24日两次作案,共获得赃款8535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强忠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一审判处王强忠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

© http://zw.dqmvi.com  泥灰岩段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