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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19 00:58:35
日前,县三沙工商局接到一起因赠品质量引发的消费纠纷。
据悉,去年底,郑先生到某通讯公司,花1299元办理了2年宽带套餐业务,商家赠送一款“苹果4”手机。但赠品手机使用后,半年间先后3次维修,故障仍未能解决。在消费者的质问下,商家才告知是部翻新机。郑先生认为商家涉嫌欺诈,要求更换1部新手机或退宽带款。遭到拒绝后,郑先生向三沙工商所投诉。
消费者认为,商家没有告知赠送手导致消费者对该手机的认知产生误差,因而商家存在一定过错。经调解,通讯公司全额退还郑先生的宽带业务款129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