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发布时间:2022-05-19 00:31:23
近日,寿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故意伤害案,案件起因仅仅是推销医疗产品发生纠纷。
2013年12月25日9时许,在寿县某大药房内,被告人刘云云与被害人沈馨因推销产品引发纠纷,继而发生厮打,厮打中刘云云致沈馨受伤。经法医鉴定:沈馨左小腿下端受伤致左侧胫骨下端骨折,其损伤程度属轻伤。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云云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故意伤害罪。刘云云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当庭自愿认罪,其近亲属与被害人达成了民事赔偿协议并履云南哪些医院专治癫痫病行,取得了被害人谅解,故判处被告人刘云云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以上人物均为化名)(张万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