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发布时间:2022-05-16 20:54:18
老区改造,老房子动迁,这是好事。不过,等着回迁的时候,给柳阿姨老两口分的过渡用房根本就是不能住人的“仓库”啊!
老两口将沈阳市铁西区土地储备中心、动迁办等一并告上法庭。
日前,法院一审判决老两口胜诉,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应该给付安置补助费。
柳阿姨和爱人刘先生原来住在沈阳市铁西区老工人村一带。2005年,他们所在的地区开始动迁。
2007年7月,动迁工作开展到老两口的房子。7月11日,动迁办一方和老两口分别签订了动迁协议,动迁办一方给了老两口每人400元的搬家补助费和4个月的临时过渡安置费。“临时过渡安置费每个月400多元钱,这个钱也不多。我就和动迁办谈,动迁办当时答应给我一套房子,作为等着回迁时的过渡时期的安置用房。
不过,等到当月月底老两口把东西搬到动迁办给提供的这处位于3楼的过渡房时傻眼了:房子没水没电没气没供暖——这根本就是一间不能住人的仓库啊!“我们当时和他们交涉过,问题也没有解决。我管他们要过渡安置费,他们就说已经给我房子了,就不能再给钱了!”刘先生介绍。
双方就这个问题开始僵持。
2008年11月,柳阿姨和刘先生居住的地区公告回迁,但这个过渡用房老两口并没有还给动迁办一方。直到2011年6月,经过法院的强制执行,老两口才把房子还给了动迁办一方。
随后,柳贵阳哪家医院专治癫痫阿姨和刘先生将铁西区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动迁办等告上法庭,要求法院确认动迁办一方给老两口的没水没电没气没供暖不能作为过渡用房使用,同时支付搬家费等2万余元。
2011年10月,沈阳市铁西区法院对此案进行了一审判决,老两口不服上诉;2012年4月,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将此案发回沈阳铁西法院重审。
动迁办一方在法庭上表示柳阿姨一家当时是可以向其申请开通水电煤气的,但是老两口没有申请。
法院审理后认为,铁西区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委托动迁办向老两口提供的过渡用房实际上没有通水通电,且不具备煤气和供暖设施,不具有居住使用功能。但刘先生已经实际接受使用的房子,应该按照协议标准适当补偿过渡期间补助费。
2013年5月28日,铁西区法院一审判决铁西区土地储备交易中心给付老两口安置补助费共计8008元。
辽沈晚报、北国网首席记者隋冠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