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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婴错失治疗时机脑瘫 医院破产家长状告卫生局 51养生网

望着如今已10岁多的孩子整日只能躺在床上生活无法自理,曾先生悲痛而无奈。而当初的分娩医院早已破产,曾先生认为接管该医院的昌平区卫生局应对此承担相应的责任。昨日,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

1999年10月31日,曾先生的妻子来到北京第二毛纺织厂职工医院就医分娩。据曾先生讲,出生时女儿玟俐状况良好,但不到一天,孩子就表现出烦躁不安并不停地哭,医院表示婴儿哭闹是正常现象,没有重视。1999年11月3日,医院发现婴儿全身皮肤黄染,便让曾先生带孩子转院。曾先生抱着女儿先后求治于昌平医院和北京市儿童医院。数日后,又来到北京医科大学人民医院就诊,但这时孩子已经错过治疗的最佳时机,小玟俐被诊断为脑瘫。

2009年3月,曾先生带女儿再次到医院就诊时,从院方病历中发现了问题,感到女儿如今状况或是当初医院延误诊治所致。而当初的分娩医院北京第二毛纺织厂职工医院早已于2004年8月破产,移交给北京市昌平区卫生局管理。曾先生于是一纸诉状将昌平区卫生局及使用北京第二毛纺织厂职工医院房产的昌平区妇幼保健院一并告上了法院。

昨日,昌平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庭上,曾先生还提出了伤残等级鉴定申请,其律师表示医疗鉴定之后,将追加对营养费、残疾赔偿费等多项费用。针对曾先生的诉求,二被告辩称,事隔十余年,该项起诉已超过诉讼时效,且当初北京第二毛纺织厂职工医院破产清算时原告放弃了申报债权。另外,昌平区妇幼保健院事实上并没有承接第二毛纺织厂职工医院的财产,故不应为小玟俐致残承担责任。

据了解,因需等待伤残等级鉴定结果,此案将择日开庭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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